温州瓯海房管户口过迁地址(温州瓯海户口迁入条件)

温州落户 2022-10-13 13:27:07 阅读(87) 评论(0)

本文目录一览:

温州 迁户口

项目名称 购房入户

办理依据 《关于户籍改革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02〕28号。

承办条件 在鹿城区购买房屋(包括营业房、写字楼)60平方米以上,或购房金额20万元以上的人员,已实际入住并取得该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发票的,可以申请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市区落户。

必备资料 申请报告、申请人户籍证明、房屋产权证(附复印件)或购房发票(附复印件)或银行签字盖章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和借贷合同、结婚证、申请人与房屋产权人的关系证明,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

办理程序 办理落户手续时,请提供以上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证窗口申请。

收费标准 无。

办理时限 市区内迁移的,分局在二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市区外迁入的,分局在二十五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局,市局在八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决定;

退查的自材料补齐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

受理科室 人民广场1号 鹿城区公安分局户籍接待室120室

联系电话 8999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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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温政发[2002]28号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城市化进程,加快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01]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政办发[20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市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一)市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放宽夫妻投靠和子女投靠的条件,解决夫妻分居、父母和子女分离的突出问题;简化户口办理程序,放宽市区进入条件,大力吸引各类人才,促进温州经济发展。

(二)统一市区(鹿城、龙湾、瓯海区)户籍政策)为了方便管理和适应城市化发展的需要,3个区的户籍政策统一,即市区的非农业户口人员以居住地登记为原则,实行自由迁移。

(三)放宽市区户口投靠政策。市区外的人员投靠市区的配偶,不受结婚时间和是否待业等条件的限制; 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可以投靠市区的父母;退休或已到退休年龄的父母可以投靠

市区的成年子女;市区退休或已到退休年龄的人员身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1名子女在市区落户。

(四)市区农业户口人员不再从事农业生产的,可以就地整户转为非农业户口。

(五)在市区购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且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或购房金额在20万元以上且人均金额不低于7万元的人员,在市区居住1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其本人、配偶和18z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在市区落户。

(六)在市区投资兴办企业1年以上,其企业注册资金达100万元以上或近2年纳税额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人员,在市区居住1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其本人、配偶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在市区落户。

(七)具有中专学历、初级专业技术以上职称或技术工人中高级工职业资格,在市区企业工作满3年的人员,可以申请其本人、配偶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在市区落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专业技术以上职称、技术工人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拥有发明专利的人员在市区落户的,不受在市区企业工作年限限制。

(八)本市以外地区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要求到市区工作的,可于择业前在市区落户。

(九)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调入的工作人员;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取得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的中国公民;市人民政府认定的有特殊贡献或特殊专长的人员,不受学历、住房和居住年限的限制,可以申请其本人、配偶与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在市区落户。

(十)原来已经在市区办理“蓝印”户口人员,仍然居住在市区的统一办理“蓝转红”手续。原来已经在市区办理“绿卡”暂住证、现居住在市区的人员可以申请在市区落户。

(十一)符合购房、投资、纳税入户条件在市区办理常住户口的人员和以前在市区购房入户的人员,在市区落户3年后与原有市区居民享受同等的投靠政策。

(十二)市公安局统一行使户口审批权,在办理审批时应当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办理程序:

1.因购房、投资、纳税、投靠申请在市区落户与申请就地因购房、投资、纳税、投靠申请在市区落户与申请就地农转非的人员,分别持房产权证、工商部门证明、税务部门证明、结婚证与户口本等近亲关系证明、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证明,经区公安分局审核后,报市公安局批准。

2.人员调动或人才引进需在市区落户的,分别持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手续材料,直接向户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3.对办理落户的人员,按居住地予以落户;暂不具备居住条件的,可落户在工作单位的集体户;单位没有集体户和先落户后择业的人员可分别落实到企业在地的市区人才中心的集体户。

(十三)上述进入市区落户的人员,不受原农业或非农业户口的限制。

(十四)政府及各部门不得向在市区落户或市区农转非人员收取或变相收取城市增容费或类似费用。

二、县(市)户器管理制度改革

(一)县(市)及以下地区统一实行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管理制度。凡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常住地申报

登记常往户口。

已在城镇范围办理蓝印户口、地方城镇居民户口、自理口粮户口、定销粮户口,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统一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

(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省公安厅备案。

(三)对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再实行计划指标管理。各县(市)公安局要做好具体实施工作,严格按照办理城镇常住户口的具体条件,统一行使户口审批权。申报在小城镇落户

的人员,必须由本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迁入地公安派出所严格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报县(市)公安局审批。

(四)切实保障在小城镇落户人员的合法权利。经批准在小城镇落户的人员,在入学、参军、 就业等方面与当地原有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各地有关部门均不得借户籍管

理制度改革之机收取城镇增容费或类似费用。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2002-4-26

温州市瓯海户口迁鹿城户口

不能一个人迁的吧 如果你考的好的话有的学校是不用捐资的 要全家迁的 挺麻烦的 我有个同学迁过 要花上W吧 如果用这上W去迁户口 还不如拿来去鹿城的学校交捐资费

温州市瓯海区瞿溪镇往娄桥能签户口吗

瞿溪街道与娄桥街道同属瓯海区,可以迁移户口的。但是要提供迁入人的户口薄、身份证,迁入户的户口薄,迁入户与户内成员的亲属关系证明。新立户的需提供房产证明等。

瓯海转入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房产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

办理流程如下:

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现在温州瓯海区三垟街道的户口可以迁入吗

可以的,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准入政策(如:结婚年限等),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可以迁入户口: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户口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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