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外地户口迁入西安(外地户口落户西安)

西安落户 2022-09-22 13:54:12 阅读(184) 评论(0)

本文目录一览:

外地户口如何转西安户口,流程是什么?

新生儿落户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1、进入西安市公安局官网。

2、点击网上办事,找到新生儿报户中申报选项。

3、登录后填写相关信息即可申报。

4、审核通过,材料寄、送到派出所后,当场办结。

微信办理

1、关注西安公安微信公众号。

2、点击菜单栏-掌上户籍室

3、阅读相关材料信息后,点击在线申报。

4、用户注册后即可进行申报。

5、审核通过,材料寄、送到派出所后,当场办结。

现场办理

1、准备好落户所需材料。

2、到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材料。

3、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4、完成落户业务。

亲属投靠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1、进入西安市公安局官网

2、点击网上办事,找到投靠配偶落户中申报选项。

3、登录后填写相关信息即可申报。

4、材料通过审核并寄、送到派出所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微信办理

1、关注西安公安微信公众号。

2、点击菜单栏-掌上户籍室-投靠直系亲属。

3、阅读相关材料信息后,点击在线申报。

4、用户注册后即可进行申报。

5、材料通过审核并寄、送到派出所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现场办理

1、准备好落户所需材料。

2、到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材料。

3、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4、完成落户业务。

办理地点:

1、周一至周五: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2、节假日:城区派出所业务在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农村派出所办理。

人才落户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技能人才落户可在西安市公安局官网进行网上办理。

微信办理

1、关注西安公安微信公众号。

2、点击菜单栏-掌上户籍室-人才引进落户。

3、选择落户条件。

4、阅读相关材料后点击在线申报。

4、用户注册后即可进行申报。

5、材料通过审核并寄、送到派出所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现场办理

1、准备好落户所需材料。

2、到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材料。

3、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4、完成落户业务,领取户籍资料。

办理地点:

1、周一至周五: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2、节假日:城区派出所业务在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农村派出所办理。

学历落户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办理学历可以登录西安市公安局官网进行办理。

微信办理

1、关注西安公安微信公众号。

2、点击菜单栏-掌上户籍室-学历落户。

3、选择落户条件。

4、阅读相关材料后点击在线申报。

4、用户注册后即可进行申报。

5、材料通过审核并寄、送到派出所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6、使用“学历落户绿色通道”的,届时您只需上传您的身份证电子照片及学信网学历查询截图,派出所会为您办好集体户口卡或准迁证,并邮寄给您。

现场办理

1、提交申请。

可根据情形,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

①申请落社区集体户的,可在全市任意派出所提交。

②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可根据意愿,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③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在合法固定住所或对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2、窗口审核。

材料通过审核并寄、送到派出所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迁证。

在校生落户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在校生落户可通过西安市公安局官网进行办理。

微信办理

1、关注西安公安微信公众号。

2、点击菜单栏-掌上户籍室-在校生落户。

3、选择落户条件。

4、阅读相关材料后点击在线申报。

4、用户注册后即可进行申报。

5、电子材料通过审核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迁证,并邮寄给申请人。

现场办理

1、准备好落户所需材料。

2、到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材料。

3、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4、完成落户业务。

投资创业落户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投资创业落户可以通过西安市公安局官网进行网上办理。

现场办理

1、提交申请。

可根据情形,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

①申请落社区集体户的,可在全市任意公安分局户政(治安)大队户籍窗口提交。

②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可根据意愿,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治安)大队户籍窗口提交。

③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在合法固定住所或迁入方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治安)大队户籍窗口提交。

2、窗口审核。

①个人申请的,由公安分局户政(治安)大队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②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③省内迁入的当场发给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

④单位集中申请的,由民警上门受理,集中审核,7个工作日全部办结。

微信办理

1、关注西安公安微信公众号。

2、点击菜单栏-掌上户籍室-投资创业落户。

3、选择落户条件。

4、阅读相关材料后点击在线申报。

4、用户注册后即可进行申报。

5、电子材料通过审核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迁证,并邮寄给申请人。

合法固定住所落户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合法固定住所落户可以进行网上办理

现场办理

1、准备好落户所需材料。

2、到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材料。

3、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4、完成落户业务,领取户籍资料。

办理地点:

1、周一至周五: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2、节假日:城区派出所业务在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农村派出所办理。

微信办理

1、关注西安公安微信公众号。

2、点击菜单栏-掌上户籍室-安居落户。

3、选择落户条件。

4、阅读相关材料后点击在线申报。

4、用户注册后即可进行申报。

5、材料通过审核并寄、送到派出所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西安户口迁入条件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西安落户细则包括13种落户形式,详细办理指南如下:

一、学历落户

(一)适用范围

1、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

2、年龄要求。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在校大学生落户

(一)适用范围

我市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入校时未将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的。

三、高级人才落户

凡符合高级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四、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凡符合专业技术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五、技能人才落户

凡符合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六、投资纳税落户

1、国有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100万元以上,可申请其企业员工及配偶和子女落户。

2、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已纳税的税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或在最近连续5个纳税年度内已纳税的税额累计在15万元以上,公司法人代表可申请企业员工及配偶和子女落户。

3、个体工商户最近1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或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3万元人民币以上,其本人及配偶和子女可申请落户。

七、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落户

凡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3年以上,在本市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和子女可以随迁。

八、买房落户

凡2015年7月1日(含)之后(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在本市市区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子女的户籍登记。

九、投靠直系亲属落户

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其配偶、子女、父母投靠落户。

十、新生婴儿报户

本市户籍人员为其新生儿办理报户。

十一、市内迁移

本市市区户籍人员,在市区内迁转落户。(不含外地政府驻本市市区办事机构集体户口)

十二、公民申请登记或变更户口登记事项

十三、设立集体户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五条 下列人员可直接向市人控办申请办理《准入证》:

(一)市区内的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国家和省招生计划内录取的不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的学生;

(二)成建制单位迁入人员;

(三)被市区用人单位聘用但不通过调动迁入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

(四)市区用人单位直接录(聘)用的非西安市生源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技工学校毕业生;

(五)投资纳税人员;

(六)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含各部级公司)驻西安办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外地政府驻西安办事处人员;

(七)国家指令性计划安置的人员。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本科学历把户口迁入西安?

可以迁过去,建议你可以走人才认定,进行人才认定户口不用迁过来而且可以在西安买房。

外地户口迁入西安需要什么条件

33种人可以落户西安(即迁入西安条件):

1、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入户

2、市、区(县)组织部门招聘的大学生村官在本市落户

3、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非西安生源)落户

4、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西安生源)落户

5、大中专院校新生入户

6、复员退伍军人落户

7、军队转业干部及家属随迁落户

8、随军家属申办户口

9、现役军官由外地调入本市区部队工作其家属随迁落户

10、博士后进出站人员在本市落户

11、组织部门批准引进的“千百万”人才在本市落户

12、人才引进落户

1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登记

14、军人未成年子女户口登记

15、新生婴儿报户

16、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五年社保入户

17、国外出生婴儿户口申报

18、原具有西安市市区常住户口的公民申请投靠本市父母落户

19、劳改释放人员落户

20、收养子女落户

21、知青申请落户

22、华侨来陕定居落户

23、在西安市区自主创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本市落户

24、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买房入户

25、民政部门接收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随迁家属落户

26、农村地区离婚人员投靠本市农村地区父母落户

27、弃婴落户

28、市外户口迁入(购房入户)

29、市外户口迁入(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

30、市外户口迁入(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31、市外户口迁入(夫妻投靠)

32、市外户口迁入(年老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33、市外户口迁入(投资经商落户)

迁入西安程序:

首先,你可以从西安的村民委员会或社区获得证书。持村委会或居委会证件,本人户口登记簿到西安派出所(西安)办理同意接受手续的派出所登记永久居留证。取证后,当地派出所户籍登记机关迁出。拿了迁出派出所准迁证后再回来到你上户派出所(西安)上户即可。

扩展资料:

程序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从镇迁往市,从小市迁往大市,从一般农村迁往市郊、镇郊农村或国营农场、蔬菜队、经济作物区的,应适当控制。从市、镇迁往农村,从市迁往镇,从大市迁往小市的,以及同等市之间、镇之间、农村之间的迁移,理由正当的,应准予落户。农村人口之间的通婚,对有女无儿的户,应准许男到女家落户。

(一)与市、镇职工、居民结婚的农村人口(包括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应在农村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不得迁入市、镇,其子女也应在农村落户。对确因长期病残生活难以自理,农村又无亲属依靠的,可准在市、镇落户。

(二)市、镇职工在农村的父、母,不得迁入市、镇。如确无亲属依靠,生活难以自理,必须到市、镇投靠子女的,可准予落户。市、镇职工寄养在农村的十五周岁以下的子女,或原在农村无亲属照顾的十五周岁以下的子女,可准予在市、镇落户。

(三)符合国家规定调动的职工及随迁家属(随职工共同生活的市、镇吃商品粮人口),和按照国家规定招收、分配的职工、学生,准予落户。从农村招收的临时工、合同工、轮换工和亦工亦农人员,其户口不得迁入市、镇。县及县以下集体所有制职工是农村户口的,不得转为吃商品粮人口。社队工业劳动者,不得转为吃商品粮人口。

(四)按照国家规定批准退休的职工,需要回市、镇家中的,准予落户。

(五)批准退学、休学人员,符合国家规定返回市、镇家中的,准予落户。

(六)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因病残或家庭有特殊困难,符合国家规定,需要返回市、镇家中的,经市、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审查同意,准予落户。

(七)调在青藏高原地区工作的职工,他们的家属因气候不适应或无法随身扶养,需迁回市、镇,农村家中,或将未成年子女寄养在亲属处的,准予落户。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流动性较大工作的女职工,生了小孩,无法随身扶养,要求送回市、镇或农村家中扶养的,准予落户。

(八)复员、退伍军人,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符合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经市、县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安置在市、镇的,准予落户。

(九)军队干部的家属的户口迁移,按照中央军委和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对自由流动的人口应予劝阻,动员还乡。已从人口稠密地区流入边远人口稀少地区农村定居,并在生产队参加劳动的自流人口,应准予落户。落户前要同流出地联系,查明有关情况。落户后要通知流出地注销户口。

(十一)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和清理出来的就业人员,家在市、镇符合释放、清理条件的,经有关劳改单位事先同迁入地公安机关联系后,凭省、地公安机关劳改部门发给的证件,准予落户。家在北京、上海、天津三市的,放回时要从严控制。

参考资料:户口迁移_百度百科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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