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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户口三胎罚款吗、罚款多少

国家二胎政策已经开放了,为了响应国家的二胎政策,很多家庭都生了二胎,这样是不是意味着夫妻也是可以生三胎。国家并没有开放三胎,超生是违法的,是要交罚款的,那么厦门户口三胎罚款吗?罚款多少?下面跟着我了解一下。

厦门户口生育三胎也是要罚款的,因为我国并没有开放三胎,所以违法计划生育规定的夫妻,超生都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而我国的生育政策中的具体条件都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制定,而超生的夫妻违反了制定的计划生育条件,所以要缴纳罚款。

不过不同省市的规定可能不同,所以厦门户口三胎罚款多少可以查阅《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关于“法律责任”的部分,根据罚款的标准和结合自己的情况就可以大概统计出自己超生三胎的话需要缴纳多少社会抚养费了。

一般情况下生育二胎是不用缴纳罚款的,但是夫妻生了三胎,是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那就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了,只是每个地区规定的政策有所不同,缴费情况也是不一样的,具体的需要咨询相关的部门。

厦门市户口落户新政策

1、人才引进敞开怀抱,凡具备本市调入、人才引进条件的海内外人才均可办理户口迁入本市,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无论是否有工作接收单位均可落户本市。获得“市十佳外来青年”、“市十佳外来女员工”或在本市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科技重大贡献奖”、“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可迁入本市。

2、投资入户一视同仁,新的户籍政策继续实行投资入户政策,对各种类型企业一视同仁。《实施细则》根据投资额和纳税额对投资岛内各区和岛外分别规定不同的入户标准:在岛内各区实际投资金额在200万元以上或从1995年度起连续三年年实际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可一次性迁入3人户口。在岛外实际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或从1995年度起连续三年年实际纳税额在15万元以上的,可一次性迁入3人户口。

3、投靠返籍放宽限制,新政策放宽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子女等三投靠政策。对退职、辞职、下岗或无业的本市知青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及原居住在本市,后因工作调动在其他地区离休、退休,现需返回原籍的人员,在厦门有合法固定住所,允许其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

4、统一实行居民户口,全市实行统一的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实行核准制,取消审批制,以准入条件取代人口控制指标,符合准入条件的,予以核准入户。实行以居民合法固定住所、职业、经济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户口迁移落户依据。

5、岛内控制岛外从宽,适当提高入户岛内“门槛”,降低入户岛外“门槛”,即迁入开元、思明、湖里区适当控制,迁入同安、集美、杏林和海沧投资区适度从宽,迁入鼓浪屿从严控制。

6、购房入户调高标准,购买2003年4月25日以后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岛内各区在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岛外在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的,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新政策同时规定购买二手房不能入户。

7、蓝印停办,不再办理本市“蓝印户口”。“蓝印户口”满5年符合规定可转为本市常住户口。

8、城镇落户,符合条件的五类人员,可以到公安部门办理所在镇、街道常住户口。

法律依据:

《厦门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 第二章 常住户口准入条件

超生孩子上户口怎么办

超生孩子上户口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办理户口登记。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户口登记政策,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努力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

《意见》明确了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以及其他无户口人员依法登记户口的具体政策。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摸清本行政区域无户口人员底数及有关情况,规范受理审批程序,严格工作要求,及时办理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要对与本意见精神不一致的政策措施进行集中清理,该修改的认真修改,该废止的坚决废止。

有关部门要抓紧按程序修订户口登记、流浪乞讨救助、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要加强督查指导,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办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超生孩子上户口政策上户口新政策

超生孩子上户口新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是指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构办理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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