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迁户口套路(怎么迁入苏州户口)

苏州落户 2022-10-14 21:06:06 阅读(23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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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户口迁入政策

苏州户口迁入政策有五种。

1、购房落户

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需要提供材料: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参保证明(参保证明通过社保网站查证反映,参加园区社保的,仍需提供园区公积金纸质证明)、户口簿(经核查不能准确反映迁移人真实户籍情况的需提供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非同户人员须提供)、独生子女证。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办理人群:投靠父亲或母亲的未成年子女;

需要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办理人群:投靠父亲或母亲的未成年子女;

需要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4、夫妻投靠

办理人群:结婚后需投靠的外市无业城镇或农村配偶;

需要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以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规范、有效,如有涂改、空缺项目、无有效期,印章模糊不清均作无效证件。

5、纳税入户

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需要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证明、参保证明(参保证明通过社保网站查证反映,参加园区社保的,仍需提供园区公积金纸质证明)、户口簿(经核查不能准确反映迁移人真实户籍情况的需提供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非同户人员须提供)、独生子女证。

苏州迁苏州的户口需要什么?

(一)所内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二)所间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三)跨区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以上就是苏州市内平迁户口手续是怎么样的解答,你可以参考一下

如何办理苏州户口迁移

如何办理苏州户口迁移

人类进入信息时代后,人们自由活动的范围更加广泛、相互交往更加频繁,户口管理所提供的住户人口基本信息也就日益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社会服务管理、国家行政司法都不可或缺的信息基础,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如何办理苏州户口迁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1、公民申请将户口迁移至本人其他合法固定住所的,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1)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投靠的;

(2)投靠配偶的;

(3)省辖市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2、家庭户口、集体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的迁移应当按以下原则办理:

(1)户口登记在非直系亲属或者朋友处的公民,在市内有合法固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

(2)登记集体户口的公民,在市内有合法固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

(3)登记集体户口的公民,因工作变动需要迁移户口的,新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可以将户口迁至新单位集体户落户;

(4)家庭户口除本规定明确的情形外,不得迁至集体户落户。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被投靠人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无处投靠,现工作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本人单位集体户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无处投靠、且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集体户。

(1)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2)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3)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已不存在或者本人离开单位的;

(4)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

注: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落在同一家庭户的,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不得单独迁移。

办理材料

1、招工市内迁移

(1)市区毕业生落户通知书;

(2)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登记表;

(3)本人1寸彩照2张

2、购房市内迁移

(1)房产证、土地证;

(2)身份证、结婚证;

(3)户口本或户口登记表(原件)

办理流程

携带以上规定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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