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户口怎么办(石家庄户口怎么办理迁入)

石家庄落户 2022-10-15 05:30:13 阅读(20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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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户口要什么手续石家庄

石家庄迁户口需要以下手续:

1、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申请户籍迁入,领取准迁证;

2、前往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前往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石家庄新生儿户口落户办理

石家庄新生儿户口落户办理

据甲骨文记载,商朝已开始实行人口登记制度,有“登人”或“登众”,即临时征集兵员的记载。《尚书·多士》篇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可见当时已有了人头统计。这可以视为我国户籍登记制度的萌芽。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石家庄新生儿户口落户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办理条件

新生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其父、母应在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办理报婴儿出生户口登记。

1、在国内出生的子女年内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2、生父母均为现役军人的年内新生婴儿,可在部队所在地派出所单独落户,也可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3、父母双方失踪、死亡的,可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第三顺序监护人落户。

4、父母在高寒、边远地区工作、野外勘探作业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申报婴儿出生登记的。

5、被收养的儿童年内落户。

办理材料

1、《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

2、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3、申请人父母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要复印整本。

4、申请人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5、拟登记地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用于出生登记的《计划生育证明》。

6、申请人满三周岁的,提交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双(多)胞胎申报的,提交小孩近期二寸免冠合照。

注:集体户口的要到住房建设局出具无房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的',准备材料,提出申请。

2、派出所户籍室受理相关材料,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证件进行审查,当年出生的当场办结;对跨年度出生的申报填写《解决疑难户口审批表》或审核收养手续报分、县(市)局户籍管理部门审批。

3、对材料不齐全、不准确的,户籍民警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填写《补充材料告知书》。对不符合户籍政策的,应向群众解释清楚不予受理的原因及理由。

4、分、县(市)局户籍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将材料返至派出所户籍室。

5、派出所户籍室凭已批准的材料或正常完备手续,办结归档保存材料并打印户口簿,及时通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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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迁户口所需手续

石家庄迁户口的具体政策如下: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本市范围内户口迁移由移入地派出所按政策条件,经当地村委会同意,凭其它相关手续,进行一站式办理。本市范围内,公民可到拟移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市内六区(含高新区)或县域范围内实行一站式迁移,市区与各县之间,各县之间经二级审批,凭准迁证一站式办理所需手续: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在市域范围内,因购房、结婚、投亲靠友、租住房屋、落户单位集体户或其他原因等,由原户口登记地申请迁移到现实际居住地的,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到移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并按迁移原因分类提供如下材料:(一)所有移入人员均需提供书面申请、移出地、移入地双方户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二)购置房屋的,还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收据的原件、复印件;(三)结婚、投靠亲属的,还需提供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或能证明其亲属关系的出生证等原件、复印件。对非直系亲属投靠落户的,应有户主或配偶亲自到场签字同意落户;(四)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学生毕业后,从学校投亲靠友落户的,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单位证明;技工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单位证明及户主到场签字同意的落户声明;(五)租住房屋的,还需提供双方签订的租房协议(原件、复印件)、户主同意落户的证明;(六)落户单位集体户的,还需提供本人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七)移入农村的,按下述条件凭相关手续办理:1、对申请将户口迁入农村的婚迁人员和原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复员军人、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不受合法固定住所限制,不需当地村委会同意,即可按规定准予迁移入或恢复户口登记。2、对在城镇无生活基础,在农村有承包土地或宅基地等自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的人员,本人要求回农村的,经村委会同意,应允许其户口迁回原籍。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公民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使用证等自有合法房产证明);(3)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落户证明;(4)辖区民警出具的公民在此长期居住生活情况的调查报告。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理。办理费用:5元(工本费)。

石家庄新生儿户口落户指南

石家庄新生儿户口落户指南

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石家庄新生儿户口落户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办理条件

新生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其父、母应在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办理报婴儿出生户口登记。

1、在国内出生的子女年内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2、生父母均为现役军人的年内新生婴儿,可在部队所在地派出所单独落户,也可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3、父母双方失踪、死亡的,可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第三顺序监护人落户。

4、父母在高寒、边远地区工作、野外勘探作业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申报婴儿出生登记的。

5、被收养的儿童年内落户。

二、办理材料

1、《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

2、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3、申请人父母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要复印整本。

4、申请人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5、拟登记地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用于出生登记的《计划生育证明》。

6、申请人满三周岁的,提交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双(多)胞胎申报的`,提交小孩近期二寸免冠合照。

注: 集体户口的要到住房建设局出具无房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的,准备材料,提出申请。

2、派出所户籍室受理相关材料,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证件进行审查,当年出生的当场办结;对跨年度出生的申报填写《解决疑难户口审批表》或审核收养手续报分、县(市)局户籍管理部门审批。

3、对材料不齐全、不准确的,户籍民警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填写《补充材料告知书》。对不符合户籍政策的,应向群众解释清楚不予受理的原因及理由。

4、分、县(市)局户籍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将材料返至派出所户籍室。

5、派出所户籍室凭已批准的材料或正常完备手续,办结归档保存材料并打印户口簿,及时通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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