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共户口租赁合同编号(南昌市房屋租赁合同)

南昌落户 2022-10-14 22:57:12 阅读(15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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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号是哪一个号码?

房屋租赁合同号是房产证编号。

法律分析

房产证编号是房屋买卖及租赁的基本保障。同时注意,房产证编号与合同编号不一致是不会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而且,合同也不一定必须有编号。如果确实需要编号,编号通常是在合同的大标题上方或下方,并在合同编号数字的前面写上“合同编号”的字样。合同编号的标示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手写、打印、粘贴均可,只要签订合同的双方没有异议就行。如果不是与合同其他内容一起打印的原文编号,建议在签订合同时,最好由双方在编号上加盖手印的方式对编号进行确认。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确认,对任一单方来说,其所有内容就应当处于冻结状态。单方面加上去的任何内容,对方都有权提出异议。因此,在已经签署的合同上加任何内容,包括编号,都应当取得对方的认可,否则,一旦出现合同纠纷,将会对你不利。特别是当合同是“一式×份”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因为几份合同的内容应该完全一致。如果与对方的合同编号本来就不一致,而对方持有的合同上又没有明确你这份合同的编号,这种情况下补加一个编号应无问题。合同编号一般有两个作用:1、便于存档、查找。这个作用的随便怎么编号,只要存档、查找方便即可。2、便于引用。这个需要几份合同编号一致。在仲裁或诉讼中,经常表述一个合同,用编号更为简便。在签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时,也常引用原合同,用编号更方便。同时,更要注意合同的效力问题,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租房合同编号怎么查

【法律分析】

具体的查询方法如下所示:1、电话查询。租房人可以拨打当地的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的热线电话进行查询,租房人只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租房地址等信息,就可以查询到租房合同编号,若查询不到的话,那么就代表房东有可能没有把租房合同进行备案。2、房管局查询。前往房管局进行查询的时候,租房人应该携带自己的居住证、身份证、租房合同等前往当地的房管局,再找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然后让工作人员根据自己提供的证件和材料进行查询就可以了。租房合同是指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的租金,并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将房屋完好无损地返还给出租人的一种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公租房合同编号

在查询公租房备案编号的时候,可以打开当地公租房信息网站进行信息查询,进入到查询入口,

输入个人的身份证号和公租房受理号即可查询出备案编号。公租房的备案编号将会在网站上长期公布。

扩展资料: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不归个人所有,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出租。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分析《指导意见》中对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要求,比较各地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呈现如下特征:

第一,保障性。住房权是得到《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等国际公约一致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由此可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政府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

第二,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在房地产市场中自发生成的,而是由国家推动出现的,是国家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为设计的新型住房类别,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尤其是发展初期,只有在国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同时,基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特质,国家也有责任通过政策支持来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对此,《指导意见》专设“政策支持”部分,从土地供应、国家投资、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方面给予公共租赁住房发展以政策支持。

第三,租赁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的核心特征,也是公共租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的最大区别。经济适用房是为目标群体提供的低于市场价格的产权住房,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向目标群体提供适当的租赁住房来保障其住有所居。

第四,专业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与个人出租住房最大的区别。传统的个人出租住房的首要功能是产权者自住,而公共租赁住房不论是通过新建、改建、收购,还是通过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的房源,都不是为了自住,而是专业用于出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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