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南昌市新生儿户口办理流程,2019年南昌市新生儿上户口所需材料

办理条件

1、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南昌市户籍居民,可在南昌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出生时父母是双军人,且双方或一方是南昌驻军部队现役军人,可在父(母)驻军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南昌市、区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童),统一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申报出生登记;

4、南昌新生儿上户口必须在孩子出生三个月以内。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

南昌入户申请表填表要求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结婚证(审原件留复印件);

4、父母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审原件留复印件);

注:若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之后报户的,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出具新生儿母亲住院分娩病历病案证明,或是做亲子鉴定。

办理流程

1、为宝宝取好名字;

2、去出生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去户籍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领取入户申请表;

4、去居委会办理入户核实程序;

5、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出示居委会证明及公安局入户申请表—计生办核实无误(符合政策)—核发准予入户证明;

6、回到辖区派出所,正式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南昌新生儿入户办理详细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内办理入户登记;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南昌市上海路派出所

电话:0791-88211950

地址:南昌市解放西路289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南昌市派出所联系方式一览

女生广东男生江西给小孩上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自己户口本、小孩出生证明、户主身份证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填表申请就可以了。

给孩子上户口时,必须要双方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而这个结婚照一般只要带一方就可以了,还有的地方是双方都要携带,具体要看当地情况,还有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这个必须要携带,还有就是准生证这个准生证通常都是在当地街道办事处已办理好并且还盖好章的。

父母不是本地人,小孩怎么上南昌户口

不能申报南昌户口:新生儿只能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户口,双方都不是南昌户口的,新生儿不能申报为南昌户口。

一,新生儿申报户口的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如果当事人的子女,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可能需要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南昌东湖区给小孩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

2、在派出所户籍部门指导下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当场出具打印的户口簿、本。

小孩户口怎么上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

1.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页: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带原件及复印件,没有户口的需要先补办自己的户口,再给孩子上户口,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年龄出生日期名字要相符,不能出现不同,还有就是看是否符合结婚的年龄,2.达到的法定年龄。父母双方的结婚证:上户口,需要带双方的结婚证,结婚证是判断父母是否达到结婚年龄,还有就是是否私婚,没有结婚证是无法上户口的。3.父母单位或街道的证明信:给孩子上户口还需要携带街道的结婚证明。如果是单位工作人员需要单位的证明信。

4.孩子的出生证明:上户口需要孩子出生证明,出生证明就是孩子出生的医院开具的证明,记录孩子出生的日期及出生时间,体重等情况,最低要求乡卫生院才能开具。5.孩子的准生证:上户口还有一个重要的一项就是准生证,结婚后,要到当地的卫生院进行普查,如果怀孕了就会发一个出生证明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小孩户口怎么上?

小孩户口的办理方式为:在小孩出生后三十日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即可。且一般需孩子的父母、亲属、抚养人等人员予以申报,若为弃婴,由收养人等人员予以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