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户口迁入政策积分落户(南京落户需要积分吗)

南京落户 2022-10-14 18:39:11 阅读(190) 评论(0)

本文目录一览:

南京积分落户是什么意思

南京积分落户是什么意思

积分落户政策,指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的一种政策。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南京积分落户是什么意思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南京积分落户是什么意思

南京积分落户,是指按照积分指标体系要求,对申请人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赋分,达到规定分值,可以将申请人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在南京市稳定就业和生活的非南京户籍人员,符合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申请积分落户的,适用该办法。国家、省对落户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南京积分落户申请条件 :

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南京积分落户指标 :

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

总积分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

1.基础指标包括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连续居住年限。

2.申请人的加分指标包括年龄状况、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技术技能水平、服兵役情况、住房情况、落户地区、纳税、社会服务、表彰奖励、带动就业、科技成果十二项指标。

3.减分指标为南京市积分落户指标及分值表所列的违法行为、不良信用、刑事犯罪记录指标。

;

南京积分落户条件

第七条关于申请南京积分落户条件,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2)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3)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4)累计积分达到100分;(5)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第八条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第九条基础指标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年限等。(一)根据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是否补缴分别赋分和加分。参加社会保险的期间不重复计算。(二)根据合法稳定住所的性质和面积确定分值和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0分。本市有二套以上产权房的,不累计加分。(三)根据申请人在本市连续居住年限赋分,最高不超过20分。第十条申请人的加分指标包括年龄状况、文化程度、技术技能水平、落户地区、纳税、社会服务、表彰奖励、带动就业、科技成果九项指标。(一)根据申请人年龄状况决定是否加分及分值。(二)根据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门认可、认定的国内学历(学位)的情况,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学历(学位)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加分。(三)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可获得相应积分。(四)根据申请落户区域,确定是否加分及分值。(五)根据纳税主体、金额、期限等,确定加分及分值。(六)根据近5年内在本市参加社会服务的情况,给予相应加分。(七)根据获得国家、省、市综合性表彰奖励的情况,给予相应加分。(八)根据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给予相应加分。(九)根据科技成果的种类且在本市实际运用、创造效益的,给予相应加分。同时具有“纳税情况”和“带动就业”加分指标的,只计一项加分指标,由申请人选择。第十一条减分指标为本办法附表所列的违法行为、不良信用、刑事犯罪记录指标。第十二条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时调整积分指标、标准分值。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公安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调整积分指标、标准分值,报市政府批准,并在中国南京网站等媒介公布。

南京积分落户多少分可以

南京积分落户多少分可以

积分入户是广东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央和省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指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南京积分落户多少分可以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南京积分落户多少分可以

申请人符合南京积分落户规定,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

申请积分落户南京,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计算方法 :

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

总积分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

基础指标:包括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连续居住年限。

(一)根据申请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按月赋分。

(二)根据申请人在本市居住情况按月赋分。

加分指标:包括年龄状况、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技术技能水平、服兵役情况、住房情况、落户地区、纳税、社会服务、表彰奖励、带动就业、科技成果十二项指标。

(一)根据申请人年龄状况确定是否加分及分值。

(二)根据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门认可、认定的国内学历(学位)的情况,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学历(学位)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加分。

(三)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可获得相应积分。

(四)根据申请人服兵役情况确定是否加分。

(五)根据房屋的性质和面积确定分值和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90分。本市有二套及以上产权房的,不累计加分。

(六)根据申请人婚姻状况确定是否加分。

(七)根据申请落户区域,确定是否加分及分值。

(八)根据纳税主体、金额、期限等,确定是否加分及分值。

(九)根据在本市参加社会服务的情况,确定是否加分及分值。

(十)根据获得国家、省、市综合性表彰奖励的情况,确定是否加分及分值。

(十一)根据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确定是否加分及分值。

(十二)根据科技成果的种类且在本市实际运用、创造效益的,确定是否加分及分值。

同时具有“纳税情况”和“带动就业”加分指标的,只计一项加分指标,由申请人选择。

同时具有“文化程度”和“技术技能水平”加分指标的,只计一项加分指标,由申请人选择。

减分指标:为本办法附表所列的违法行为、不良信用、刑事犯罪记录指标。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