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成都人才落户政策及落户流程说明

成都落户 2020-05-20 16:45:21 阅读(487) 评论(0)

第一、成都大学生落户;

第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入户;

第三、博士后入户;

第四、技能人才落户;

第一、成都大学生落户流程;https://www.cdworker.com/2093.html

第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入户;

前置条件:非本市户籍人员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相关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4、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第三、博士后入户;

前置条件:非本市户籍博士后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博士后证书或部、省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4、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第四、技能人才落户;

一、受理范围

(一)在成都市现单位工作连续满2年,且单位连续为其购买成都市社会保险或四川省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

(二)未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非成都市行政区域户口。

(三)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现所在单位推荐。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或《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最近24个月)。

(四)《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

三、办理程序

(一)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dhrss.gov.cn/“通知公告”栏中点击“技能人才落户温馨提示”,在来蓉入户办事指南最左下方,下载《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二)单位签署意见。在《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中“工作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留下单位的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准备材料。除有单位签署意见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外,还须准备: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3.《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或《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最近24个月)

除身份证原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退还本人外,其他皆留存。

(四)现场审核。工作人员现场对拟入户人提供材料的真实和完备情况进行审核。

(五)开具联系函。经审核,如拟入户人完全符合入户成都市的条件,工作人员即向成都市公安局开具《成都市技能人才联系函》。

(六)办理入户。拟入户人持《成都市技能人才联系函》,到现单位所在区域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和入户手续。

四、温馨提示

(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1)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初级等级即可;(2)女性年龄4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师或高级技师等级;(3)男性年龄4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师或高级技师等级。

(二)申请人可先登录网址:http://202.61.89.173/(四川省职业资格证书网站)或http://zscx.osta.org.cn(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网站),对个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查询验证。但是,四川省职业资格证书网站需持证人获得证书之日起1个月及以上时间才能查询,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网站需持证人获得证书之日起3个月及以上时间才能查询。如无法查询,须由《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经办部门作出说明,经相关鉴定部门认证后,方可有效。

(三)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若申请人现单位是为其缴纳《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的,可不用提交;(2)若申报人现单位是为其缴纳《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的,则需提交。

(四)如需代办人来办理落户手续,代办人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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