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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孩子要在西安上学都要办什么手续

外地户口孩子要在西安上学需要办理居住证明、户籍证明、务工证明、流出证明四种证明手续。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周至县、蓝田县、户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西安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扩展资料

西安市外地户口适龄子女转入私立小学规定

外地户口适龄子女转学,按照《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迁移,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者,可申请转入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学生转学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并开具转学证明,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携带转学证明、纸质学籍档案和家庭户口迁移、家长工作调动等有关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

转入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转入学生。转出、转入学生均需由所在学校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一般应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外地户口怎么在西安上初中?

因每年的招生略有不同,可以参考以下信息: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公办学校招生入学要求,你应该是是属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3.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由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协调派位,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入尽入。

(1)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及高新区托管原雁塔区和原长安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四证”按各区县(开发区)要求登记,由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

(3)“四证”具体内容: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4)随迁子女入学的办理时间、地点、程序和办法由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确定。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各个县区负责具体执行的,如果你的小孩在西安就读你可以通过小孩在学校咨询。或者直接到各县区教育局的基础教育股咨询。如果你不是西安户口,还要问清楚小孩以后升高中的办法,升初中和升高中是有所区别的,还涉及到小孩是否能参加高考。

公办小学、初中主要接收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必须提供“四证”。一是其父母的身份证明;二是公安部门办理的本市暂住证;三是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或乡镇政府)同意其出外就学的证明;已在原籍就学的学生,还应持有原籍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和学籍档案;四是其父母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提供“四证”后,经区县教育局核准同意,根据其居住地依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这些孩子上学的收费与学校接收本学区内孩子享受的政策一样。

高效学习,快乐学习我是王老师,不管是属于以下哪种情况,只要有西安的户籍或者学籍的任意一个,就可以选择报考西安的所有民办初中。王老师通过查阅现在详细说下学籍/户籍对于公办学校的影响。

1.户籍、学籍均在西安,且在同一片区

这种情况选择公办比较省心,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同一片区会有一所对口初中直接录取孩子,不用进行专门考试。(关于学区划分,有的区域按照户籍地址,有的直接对口到片区内小学)

2、户籍、学籍均在西安,但分属不同片区

比如:户籍在A区,学籍在B区,这种情况相对第一种情况较复杂。大部分的疑惑点在于:孩子学籍和户籍属于不同片区,如果选择公办学校,入学时到底哪一个初中是对口初中?

其实很简单,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入学政策,是以户籍所在地片区为准,所以大家只需要查看户籍所在地的对口中学是哪所就可以了。

陕西省、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实行在居住地按学区划分范围入学。

集体户初中划分

按照居住地就近划分。也就是说,集体户子女需要按照现在的居住地查询对应学区划分,看是哪所学校,去学校登记即可。

基本材料是这几种:无房证明(若你无房,是租住情况,去房管局开这个证明)、租住合同、房东的房产证明、社区的居住证明、

西安市各区教育.局对集体户子女入学规定有所不同,提交的具体资料和资审地点以各区教育.局要求为准。

首先,只要符合入学要求,一定会保证孩子有学上。但是因为部分中学存在学位不足,无法满足周边适龄孩子全部入学的情况。所以一般会优先安排在学区内有住房的孩子入学。这就会导致集体户口子女的入学顺序比较靠后,很有可能被分流至其它初中。

如果家长对初中要求较高,建议提前做好心理准备,询问一下周边家长历年该学校情况,如果比较难进,提早选择几所优质的民办类备选初中。

3、学籍在西安,户籍在外地

这种情况其实也不复杂。只要学籍在西安就可以选择西安所有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对于户籍和学籍并不做要求。

选择公办学校则属于随迁子女入学。但前提是你要保证自己属于进城务工人员。

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居住务工的人员;

这类情况对于上公办学校就可以参照第一种情况,按照户籍所在地学区划分就进入学,在此不用多说。

对于大多数在外地读小学想回西安上民办的孩子来说,处理办法也很简单,只要将孩子的学籍转回目标学校的学籍就可以了。

学生转学流程是

*转入学校在网上的学籍管理系统里申请转入。

*转出学校在网上的学籍管理系统里审核同意。

*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同意。

*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同意。

*转学需要学生学籍号和原学校的学校标识码,到接收学校找学校的学籍管理员,登录网上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转入学籍的手续申请。

因为现在学籍已经全国联网,且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籍随人走,学生在哪个学校就读,学籍跟随就在哪个学校。学生转学必须办理网上的学籍转学手续。具体可咨询接收或原学校的学籍管理员。

原则上在义务教育.阶段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应该才有报名资格。准入类学生划分如下表:

希望对你有帮助,有问题随时留言评论,谢谢

外地户口 小孩可以在西安上学吗

外地户口孩子要在西安上学,需要符合在西安就读的条件,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西安工作或居住。需要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防疫接种证、在西安工作或居住证等。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也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西安外地户口孩子上学政策

外地户口入学 这部分家庭政策上叫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西安市对进城务工人员界定: (1):非本市户籍在本区居住务工人员; (2):本市城十区(含沣东新城)以外户籍,即蓝田县、周至县、_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务工的人员。 进城务工子女入学需要持有“四证”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办理入学手续。

一、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属于申请地户籍居民,持有相关户籍材料;

2、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居民;

3、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本地区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二、申请城市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西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法律分析: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西安居住的证明。其中,非西安户籍务工人员提供由公安部门办理的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西安城十区(含沣东新城)以外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西安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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