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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户口迁移怎么办理
天津市户口迁移怎么办理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接下来有我为大家整理出天津市户口迁移怎么办理,希望大家喜欢!
天津市内户口迁移:
1、受理单位:
户籍所在地人口管理服务部门(分局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派出所)
2、受理条件:
居民因搬迁或购房,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之间或两区三县之间迁移户口,需在新住址立户迁移的,手续齐全当场办理。(迁移人需与落户地房主系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关系、(外)孙子女)。
3、应提交的材料:
(1)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每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免提交)。
(4)其他特殊情形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扩展资料:
市外迁入:
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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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户口问题,各区之间如何迁移
天津各区迁移的条件:
1、搬入新居凭房本、产权证或产权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及户口迁移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办理;
2、夫妇迁到一处共同生活的,凭结婚证明、户口迁移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办理;
3、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之间的迁移,有居住条件的,凭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房本、16周岁以上的还需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办理。
4、各县非农业户迁移,参照上述规定;
5、农业人口迁移还要提交乡、村同意接收证明。
天津市户口跨区迁移政策是什么
天津市内户口迁移须知:
1、受理单位
户籍所在地人口管理服务部门(分局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派出所)
2、受理条件
居民因搬迁或购房,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之间或两区三县之间迁移户口,需在新住址立户迁移的,手续齐全当场办理。(迁移人需与落户地房主系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关系、(外)孙子女)
3、应提交的材料
(1)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每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免提交)。
(4)其他特殊情形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5、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
(1)迁移人非房主的,提供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意落户书面证明材料,以及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原始户籍底档、出生证、独生子女证、职工履历表等)。
(2)迁移人无法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迁移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对户内成员中含有亲朋好友或非亲属整户由原址迁移至新址落户的,在房主和户主出具同意接收证明的前提下,可予办理迁移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