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专学历上户口(成都大专学历上户口需要什么)

成都落户 2022-09-29 01:06:11 阅读(9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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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学历可以落户成都主城区吗?

2020年11月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国西部(成都)科学城人力资源协同创新行动计划》的通知 [1] ,按照《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西部(成都)科学城人力资源协同创新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委办﹝2020﹞10号)精神,市公安局就“支持鼓励青年人才在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落户”制定了具体的措施,主要以中级职称及大专学历落户成都做出相关要求。

一、人才引进的四项入户政策

(一)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

(四)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规定申请入户。

二、现有的常见落户方式

1、房产落户

A、房产落户(两种情形):

情形一:2014 年 6 月 1 日(含)-2017 年 12 月 31 日(含)

(1)、 购买建筑面积>90 ㎡的新盘或二手。

(2)、 成都市社保一年(连续),

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新盘以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二手房以成都市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情形二:2014 年 6 月 1 日前

(1)建筑面积>70 ㎡的市外人员。

(2)可申请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需≥上年度成都市城镇家 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76㎡)

2、积分入户查询

(1)、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2)、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连续不间断60个月及以上(入户前一个月)

(3)、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活动

资料:积分申报单、居住证、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本地单位营业执照、参保缴费证明、合法住房证明(其他资料看积分申报对应补充)

时间:积分申报15个工作日后出结果公布,人口服务管理机构2个工作日内确定入户名单及公布,3日后正式确定,确定后60日内可办理入户手续。

3、学历落户

全日制专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专科年龄:35岁以下 本科年龄:45岁以下

准备资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就业证明、房屋信息等辅助材料)

4、技能和职称落户

①技能证书落户:同一家单位社保24个月+技能证书(成都市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可申请入户。)

②职称证书落户:同一家单位社保12个月+职称证书+红头文件(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入户。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中级职称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专业技术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后取得落户联系函后可申请入户。)

5、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入户前置条件:

一、投靠人在本市连续居住满 3 年(指在本市连续办理居住证满 3 年);

二、办理结婚登记满 3 年且办理居住证;

三、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 3 年且办理居住证;

办理资料: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投靠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社保清单、房产证注:

1、省内居民办理户口迁移前许在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夫妻投靠需要夫妻双方到场;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前置条件:

一、本市外未成年子女可申请投靠本市户籍的父母;

二、父母均为我市集体户且无房的,经过集体户管理部门同意,可申请集体户投靠;

办理资料:本市户籍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室外未成年子女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子女与父母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

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入户前置条件:

非本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 60 周岁、女性公民满 55 周岁且身边无子女的,可申请投靠本市成年子女(含子女配偶)

办理资料:本市户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老年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

大专学历可以入成都户口吗

办理程序:

一、国家普通高校统招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户口保留在学校两年的往届普通高校统招大专以上毕业生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落实了工作单位后(或在成都市郊区/市/县落实了工作单位,且本人/配偶/父母在成都市中心城区拥有产权房屋者),凭就读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到中国成都人才市场(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领取《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五联单(或下载后打印一式五份),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到我中心审核鉴章 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先入户再就业,不需以上材料和手续,可直接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申请入户。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落实了工作单位者(或在成都市郊区/市/县落实了工作单位,且本人/配偶/父母在成都市中心城区拥有产权房屋者),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领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商调函》,将档案调(转)入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后,领取《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毕,并由接收(聘用)单位签属意见加盖公章后,报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审核,并按规定办理入户。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落实了工作单位者(或在成都市郊区/市/县落实了工作单位,且本人/配偶/父母在成都市中心城区拥有产权房屋者),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领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商调函》,将档案调(转)入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后,领取《成都市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入户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毕,并由接收(聘用)单位签属意见加盖公章后,报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审核,并按规定办理入户。

在成都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成都市五城区拓展的入户条件:

在原有户口政策上拓展的有关人才引进、录用、招收、投靠方面的条件有:

一、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对比: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对比:调整前是高级人员)。

四、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

五、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对比:调整前是35周岁)。

此外,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户籍新政

在成都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90m2以上的二手房并实际居住,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也能入户。

人才引进入户政策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并增加45周岁以下的年龄限制(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现在,在成都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3年以上的可入户成都。

拥有成都户籍的农民,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租房地入户。

租房入户 (仅针对本市农民 )

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拥有合法产权房屋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购房入户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投资入户

对投资的性质界定为生产性投资可以办理入户,将以前提的“投资”修改、界定为“生产性投资”,以有利于加快成都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发展进程;二是对投资入户人员界定为投资者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三是增加了在区(市)县城和建制镇投资入户政策。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大专学历也能入户中心城区

为了进一步吸引人才,在人才引进的入户政策上有所放宽。一是入户中心城区的学历和职称进行了适当放宽,原是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可入户,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二是增加了年龄限制,原学历、职称引进的人才无年龄限制,此次调整后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落实了工作的人员(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产权房屋、单位集体户、亲友处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暂住入户

条件:需在成都工作三年

在成都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投靠父(母)入户

前置条件:外地未成年子女,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本市户籍的父亲或母亲。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应随拥有抚养权一方登记户口。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本市户籍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市外未成年子女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父母未离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子女与父母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父母离婚的子女投靠拥有抚养权一方的(指生父或生母,下同),提供法院离婚裁定书或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变更抚养权的还应亲生父母双方到场提供变更抚养权协议书,一方不能到场的提供同意变更抚养权公证书(父母离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父或母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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