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办理夫妻投靠入户政策

成都落户 2020-05-20 16:45:33 阅读(461) 评论(0)

前置条件:市外人员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投靠人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是指在本市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办理结婚登记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投靠人在本市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5、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保清单(结婚或办理居住证时间未满3年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提供)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住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办理夫妻投靠,需夫妻双方均到场。

4、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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