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来了!

北京落户 2021-06-11 09:36:57 阅读(241) 评论(0)

  三个月后,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人才政策终于迎来了文件的细则。

  11月20日上午,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正式发布多项支持人才发展的措施,包括7个部分48项具体措施。

  其中,在加强引进国内人才方面,本次发布的具体措施包括特殊人才直招、增加居住证积分、缩短“转居”期限等方面;在此基础上,还包括加强人才住房保障的具体措施,包括调整购房政策和制度、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等方面。

  在上海推出多项落户直销计划

  京户网小编注意到,此次出台的措施中,有8项具体措施加大了对国内人才的引进力度。

  其中,在上海市新片区居住和居住的居住证持有人,新区将给予居留许可特别奖励积分,每年累计2分,3年后纳入总积分,最高分为20分。

  在此基础上,对于在新区用人单位工作的各类人才,新区还将缩短“户口转户”时间。

  具体来说,有几项措施提出,对在新区工作海口落户网不少于3年的,户籍转移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对在新区工作不少于2年的,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

  新区将新增公益性事业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落户积分。教育、卫生等公益性事业单位招收非上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直接得分得3分。

海口落户

  此外,京户网小编注意到,新区还出台了对人才紧缺的重点机构、技能型人才和高层次技能型人才直接引进落户的政策措施。

  新一区管理委员会将结合重点产业的布局和发展,推荐该地区用人单位列入全市重点人才引进名单。纳入重点机构范围的用人单位引进的急需、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的核心业务骨干,可直接为落户。

  对于技能型人才缺乏的问题,要求在国家职业资格认定和技能等级认定范围内,重点布局新区重点产业,管委会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技能型人才引进目录。对《目录》以外的短技能岗位重点业务骨干,管委会结合重点行业布局,推荐列入引进范围的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唯一目录。

  对高层次技能型人才,要求用人单位引进的获得中国技能奖、国家技术专家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竞赛奖等的人员。,对获得省部级高技能人才最高表彰和支持的人员,不受技能人才引进目录的限制,直接引进落户。

  此外,特殊人才也可以推荐落户,雇主可以申请新辟地区管理委员会来引进急需的特殊人才。新任区管理委员会向市有关部门推荐并集体审议批准后,用人单位可以直接给予落户。

  人才住房保障力度加大

  除了社会关注的落户人才问题外,还提出了加强新区人才住房保障的六项具体措施。

  在此基础上,新区将调整商品房选房和购房制度。对符合购房条件、在新区就业稳定、生活稳定的常住居民,可按规定优先在新区选房、购房。

  同时,新区还将实施限价商品房政策。要控制限价商品房供应,增加人才公寓供应。

  具体来说,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面,新区将建设“先租后售”的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10年内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使用,其中,50%的房源可由单位海口技能落户按门楼整体购买,作为单位租赁住房使用;公租房建成后10年内可按套型商品房挂牌转让。

  在租房补贴方面,用人单位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新区无自有住房且居住在新区的,可申请租房补贴。

  最后,人才公寓方面,用人单位引进的新区无自有住房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请租用人才公寓;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租用国际人才公寓。为着力激发人才,新区将提高供给精准度,对新区做出贡献的企业和人才将有一定倾斜。

  京户网小编了解到,此次发布的几项措施并没有“香港人才支持政策”的“最终版本”。自贸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告诉京户网小编,今后还将落实上述人才发展措施,涉及的实施细则、申报通知、申报指南等将由新区管委会另行制定下发。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