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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如何转西安户口,流程是什么?

新生儿落户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1、进入西安市公安局官网。

2、点击网上办事,找到新生儿报户中申报选项。

3、登录后填写相关信息即可申报。

4、审核通过,材料寄、送到派出所后,当场办结。

微信办理

1、关注西安公安微信公众号。

2、点击菜单栏-掌上户籍室

3、阅读相关材料信息后,点击在线申报。

4、用户注册后即可进行申报。

5、审核通过,材料寄、送到派出所后,当场办结。

现场办理

1、准备好落户所需材料。

2、到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材料。

3、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4、完成落户业务。

亲属投靠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1、进入西安市公安局官网

2、点击网上办事,找到投靠配偶落户中申报选项。

3、登录后填写相关信息即可申报。

4、材料通过审核并寄、送到派出所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微信办理

1、关注西安公安微信公众号。

2、点击菜单栏-掌上户籍室-投靠直系亲属。

3、阅读相关材料信息后,点击在线申报。

4、用户注册后即可进行申报。

5、材料通过审核并寄、送到派出所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现场办理

1、准备好落户所需材料。

2、到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材料。

3、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4、完成落户业务。

办理地点:

1、周一至周五: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2、节假日:城区派出所业务在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农村派出所办理。

人才落户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技能人才落户可在西安市公安局官网进行网上办理。

微信办理

1、关注西安公安微信公众号。

2、点击菜单栏-掌上户籍室-人才引进落户。

3、选择落户条件。

4、阅读相关材料后点击在线申报。

4、用户注册后即可进行申报。

5、材料通过审核并寄、送到派出所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现场办理

1、准备好落户所需材料。

2、到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材料。

3、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4、完成落户业务,领取户籍资料。

办理地点:

1、周一至周五: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2、节假日:城区派出所业务在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农村派出所办理。

学历落户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办理学历可以登录西安市公安局官网进行办理。

微信办理

1、关注西安公安微信公众号。

2、点击菜单栏-掌上户籍室-学历落户。

3、选择落户条件。

4、阅读相关材料后点击在线申报。

4、用户注册后即可进行申报。

5、材料通过审核并寄、送到派出所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6、使用“学历落户绿色通道”的,届时您只需上传您的身份证电子照片及学信网学历查询截图,派出所会为您办好集体户口卡或准迁证,并邮寄给您。

现场办理

1、提交申请。

可根据情形,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

①申请落社区集体户的,可在全市任意派出所提交。

②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可根据意愿,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③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在合法固定住所或对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2、窗口审核。

材料通过审核并寄、送到派出所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迁证。

在校生落户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在校生落户可通过西安市公安局官网进行办理。

微信办理

1、关注西安公安微信公众号。

2、点击菜单栏-掌上户籍室-在校生落户。

3、选择落户条件。

4、阅读相关材料后点击在线申报。

4、用户注册后即可进行申报。

5、电子材料通过审核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迁证,并邮寄给申请人。

现场办理

1、准备好落户所需材料。

2、到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材料。

3、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4、完成落户业务。

投资创业落户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投资创业落户可以通过西安市公安局官网进行网上办理。

现场办理

1、提交申请。

可根据情形,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

①申请落社区集体户的,可在全市任意公安分局户政(治安)大队户籍窗口提交。

②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可根据意愿,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治安)大队户籍窗口提交。

③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在合法固定住所或迁入方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治安)大队户籍窗口提交。

2、窗口审核。

①个人申请的,由公安分局户政(治安)大队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②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③省内迁入的当场发给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

④单位集中申请的,由民警上门受理,集中审核,7个工作日全部办结。

微信办理

1、关注西安公安微信公众号。

2、点击菜单栏-掌上户籍室-投资创业落户。

3、选择落户条件。

4、阅读相关材料后点击在线申报。

4、用户注册后即可进行申报。

5、电子材料通过审核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迁证,并邮寄给申请人。

合法固定住所落户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合法固定住所落户可以进行网上办理

现场办理

1、准备好落户所需材料。

2、到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材料。

3、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4、完成落户业务,领取户籍资料。

办理地点:

1、周一至周五: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2、节假日:城区派出所业务在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农村派出所办理。

微信办理

1、关注西安公安微信公众号。

2、点击菜单栏-掌上户籍室-安居落户。

3、选择落户条件。

4、阅读相关材料后点击在线申报。

4、用户注册后即可进行申报。

5、材料通过审核并寄、送到派出所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西安户口迁移网上办理

西安户口迁移网上办理

如果要长期在户籍之外的地方居住,可以办理户口迁移,将自己的户口迁到这个新的`地方。那么大家知道西安市户口迁移在哪里办理吗?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西安户口迁移网上办理,希望大家喜欢!

一、西安市户口迁移在哪里办理

办理地点:

1、周一至周五: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2、节假日:城区派出所业务在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农村派出所实行预约办理。

网上办理:

市内户口迁移可进行网上办理。

二、西安市户口迁移流程及材料

现场办理:

1、准备好落户所需材料。

2、到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材料。

3、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4、完成落户业务,领取户籍资料。

办理材料:

1、迁往合法固定住所的:

①移入人员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原件;

②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2、迁往亲戚朋友合法落户地址的:

①移入人员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原件;

②入户方户口簿及同意落户说明。

3、迁往单位集体户的:

①移入人员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原件;

②单位入户介绍信。

4、迁往社区集体户的:

移入人员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原件。

西安户口办理条件

1、西安买房落户(3.1日调整)

2、长期在西安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入户(3.1日调整)

3、全国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西安办理指南(6.9日年龄调整)

4、西安大中专院校新生入户(3.1日调整)

5、人才引进落户(3.1日调整)

6、设立单位集体入户(3.1日调整)

7、投资纳税落户(3.1日调整)

8、三投靠入户

9、西安农村离婚人员投靠本市农村地区父母落户

10、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迁入落户

11、民政部门接收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随迁家属落户

12、现役军官由外地调入本市区部队工作其家属随迁落户

13、随军家属落户

14、军队转业干部及家属随迁落户

15、劳改释放人员落户

16、复员退伍军人落户

17、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入户

18、知青申请落户

19、华侨来陕定居落户

20、西安博士后进出站人员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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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迁入西安需要什么手续

具体手续如下:

1.向目前户籍所在地的地方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带上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2.办好户口迁移证,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向提出迁出申请。再开个户籍证明。

3.带上户籍证明跟相关证明材料(你的迁移理由)去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4.准许迁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5.带着准迁证去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开迁移证。

6.最后,拿着迁移证、身份证去派出所上户口。

外地户口如何迁入西安

首先到接户口(西安)村委会或社区打证明,就是同意接你户口证明。

拿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本人户口簿到迁入派出所(西安)打同意接手续后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准迁证。

拿了准迁证后,再到迁出地(异地)派出所户籍科打迁出证明。

拿了迁出派出所准迁证后再回来到你上户派出所(西安)上户即可。

1、户口即户籍,户口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2、户口,中国所独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一个中国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在就学、就业等也可以迁移户口,但是有时地方政府会限制迁移的名额,以及征收高额城市增容费;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没有户口的人口。

3、户口除了指户数和人口之外,内地常以它代替“户籍”,即民政公安部门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居民的册子。

4、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各家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成员关系等各类资料。生了孩子,须报户口;有人去世,要销户口。

扩展资料:

法规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一、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迁移工作规范

(一)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新生落户,按照西安市公安局印发的《关于规范高校新生落户等户籍办理程序的通知》(西公通〔2014〕461号)文件精神办理。

(二)2017年3月1日起,户口在本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进行市内迁移,材料齐全的,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当场办结。

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毕业后派遣到本市市区用人单位的,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本市市区用人单位集体户或负责其档案托管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规范

(一)办理依据。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我市户籍准入政策若干意见和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市政发〔2006〕17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发〔2006〕52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意见的通知》(市政发〔2017〕4号)。

(二)办理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无论是否在就业择业期内,愿意在我市市区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

(三)所需材料。

户籍民警应当严格审核申办人提交的以下证件证明,且所有入户人员信息均须在网上对个人身份信息进行核查,要重点核查人像、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及在逃人员和违法犯罪人员等信息,核查无误的,

在身份证人像面复印件上加盖“个人身份信息已与网上核对”核验章及审核人名章;所有材料复印件都要与原件核对,核对无误的,在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审核章及审核人名章,核验完毕的,当场将原件退还。

1.审核申请人入户申请表及户籍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书;

2.审核申请人学历证书,核原件,留复印件;

3.落居民家庭户的,审核申请人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新建商品房小区的,还应提供物业企业开具的入住证明;落本市市区用人单位集体户的,审核用人单位出具的入户介绍信;

4.审核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核原件,留复印件;

5.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办理落户,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体事宜请咨询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西安分中心(西安留学人员工作站);

对于出国前已注销户口的国外留学人员,符合华侨身份的,按照华侨来西安定居落户规范办理;非华侨身份的,按照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入户要求(不审核用人单位资质文件、劳动合同等)办理;

6.入户人员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7.户籍民警除审核上述所需材料外,还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等学历身份信息系统,对申请人学历身份进行认证核查;对于中专、技校等学历的人员,各公安分局将此类人员名单(省内学校)整理成册,定期请同级教育和人社等部门进行认证核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西安落户政策细则

外地户口迁入西安需要什么条件

33种人可以落户西安(即迁入西安条件):

1、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入户

2、市、区(县)组织部门招聘的大学生村官在本市落户

3、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非西安生源)落户

4、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西安生源)落户

5、大中专院校新生入户

6、复员退伍军人落户

7、军队转业干部及家属随迁落户

8、随军家属申办户口

9、现役军官由外地调入本市区部队工作其家属随迁落户

10、博士后进出站人员在本市落户

11、组织部门批准引进的“千百万”人才在本市落户

12、人才引进落户

1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登记

14、军人未成年子女户口登记

15、新生婴儿报户

16、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五年社保入户

17、国外出生婴儿户口申报

18、原具有西安市市区常住户口的公民申请投靠本市父母落户

19、劳改释放人员落户

20、收养子女落户

21、知青申请落户

22、华侨来陕定居落户

23、在西安市区自主创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本市落户

24、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买房入户

25、民政部门接收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随迁家属落户

26、农村地区离婚人员投靠本市农村地区父母落户

27、弃婴落户

28、市外户口迁入(购房入户)

29、市外户口迁入(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

30、市外户口迁入(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31、市外户口迁入(夫妻投靠)

32、市外户口迁入(年老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33、市外户口迁入(投资经商落户)

迁入西安程序:

首先,你可以从西安的村民委员会或社区获得证书。持村委会或居委会证件,本人户口登记簿到西安派出所(西安)办理同意接受手续的派出所登记永久居留证。取证后,当地派出所户籍登记机关迁出。拿了迁出派出所准迁证后再回来到你上户派出所(西安)上户即可。

扩展资料:

程序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从镇迁往市,从小市迁往大市,从一般农村迁往市郊、镇郊农村或国营农场、蔬菜队、经济作物区的,应适当控制。从市、镇迁往农村,从市迁往镇,从大市迁往小市的,以及同等市之间、镇之间、农村之间的迁移,理由正当的,应准予落户。农村人口之间的通婚,对有女无儿的户,应准许男到女家落户。

(一)与市、镇职工、居民结婚的农村人口(包括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应在农村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不得迁入市、镇,其子女也应在农村落户。对确因长期病残生活难以自理,农村又无亲属依靠的,可准在市、镇落户。

(二)市、镇职工在农村的父、母,不得迁入市、镇。如确无亲属依靠,生活难以自理,必须到市、镇投靠子女的,可准予落户。市、镇职工寄养在农村的十五周岁以下的子女,或原在农村无亲属照顾的十五周岁以下的子女,可准予在市、镇落户。

(三)符合国家规定调动的职工及随迁家属(随职工共同生活的市、镇吃商品粮人口),和按照国家规定招收、分配的职工、学生,准予落户。从农村招收的临时工、合同工、轮换工和亦工亦农人员,其户口不得迁入市、镇。县及县以下集体所有制职工是农村户口的,不得转为吃商品粮人口。社队工业劳动者,不得转为吃商品粮人口。

(四)按照国家规定批准退休的职工,需要回市、镇家中的,准予落户。

(五)批准退学、休学人员,符合国家规定返回市、镇家中的,准予落户。

(六)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因病残或家庭有特殊困难,符合国家规定,需要返回市、镇家中的,经市、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审查同意,准予落户。

(七)调在青藏高原地区工作的职工,他们的家属因气候不适应或无法随身扶养,需迁回市、镇,农村家中,或将未成年子女寄养在亲属处的,准予落户。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流动性较大工作的女职工,生了小孩,无法随身扶养,要求送回市、镇或农村家中扶养的,准予落户。

(八)复员、退伍军人,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符合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经市、县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安置在市、镇的,准予落户。

(九)军队干部的家属的户口迁移,按照中央军委和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对自由流动的人口应予劝阻,动员还乡。已从人口稠密地区流入边远人口稀少地区农村定居,并在生产队参加劳动的自流人口,应准予落户。落户前要同流出地联系,查明有关情况。落户后要通知流出地注销户口。

(十一)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和清理出来的就业人员,家在市、镇符合释放、清理条件的,经有关劳改单位事先同迁入地公安机关联系后,凭省、地公安机关劳改部门发给的证件,准予落户。家在北京、上海、天津三市的,放回时要从严控制。

参考资料:户口迁移_百度百科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_百度百科

西安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流程2022

法律分析:在西安迁户口,需要办理以下手续:申请人需要向户口迁移地递交迁户的申请,提交相关的材料,由派出所审核材料,派出所通知申请人到当地的派出所领取一份《迁入许可证》,并返回到当地的派出所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籍迁移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一)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

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

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

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

(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

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的,应出示相应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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