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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孩子上学户口新政策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依据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为适龄儿童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的,在四代关系明晰准确且户主、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健在的前提下,可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2、本区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根据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置入学3、适龄儿童户口为拆迁空挂户口、卖房空挂户口、集体户口等情况的,需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人户一致入学。若适龄儿童父母、四老在津均无房产,需提供房管部门开具的父母、四老“天津市无房证明”,由区教育局核实后统筹安置入学4、适龄儿童户口落至非居住性质或非住宅性质房屋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周边学校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5、其他情况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已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目前外地户口,孩子想在天津上学,怎么办?

九年义务教育期间,非津籍户口可正常上学;如果想参与天津市高考,需要确保孩子户口是天津市正式户籍。父母为天津市户籍,孩子可以挂靠立即成为天津户籍。父母可以通过积分落户政策进行落户,但周期较长且需要先行购买到房产。也可以采用人才引进,先获得天津市集体户口,再通过购买房产,落户房产,变更为正式户口(其房产必须为住宅产品或者特殊批准的可以落户的公寓)。

天津小升初户口和学籍政策

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

2021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星期六)、7月18日(星期日)。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等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工作方案统一向社会发布。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2021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四条 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2021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星期六)、7月18日(星期日)。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等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工作方案统一向社会发布。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如何才能落户天津让孩子在天津上学,在天津参加高考?

孩子的户口转入天津的方式:

孩子年龄如果在18岁以下,父(母)在津有合法稳定住所(房产),且有一方已落户天津,那么孩子即可通过随迁或者投靠方式将户口落在天津。

1、同步随迁:父(母)办理天津落户的同时,将孩子的户口一同迁到天津。

2、投靠落户:父(母)办理天津落户之后,再将孩子的户口迁到天津。

扩展资料

人才引进是落户天津的一种方式,耗时短、门槛高、要求严格、流程相应简单。人才引进办理条件(满足其中一项即可),如下:

1、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

2、45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本科毕业学历者必须具备中级职称(档案能调);

4、年龄4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本科毕业学历者必须具备高级职称(档案能调)。

参考资料:人民网-天津网民咨询人才引进落户问题 官方:符合政策可落户

参考资料:人民网-天津放宽落户条件本科生直接落户

外地子女在津上小学需要什么手续条件

外地子女在天津上小学需要孩子监护人的居住证、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还有合法居住证明,监护人的就业证明、孩子的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这五种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要入学孩子的年龄也必须达到入学的要求才可以。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外地来津的居住证持有人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天津小学阶段接受义务教育,应在规定时间到相应学区的教育局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时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

1、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的需提交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租赁住房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

1、如自己开公司的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一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1、如在单位工作的需提交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一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3、灵活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一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五、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扩展资料:

居住证持有人必须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提供全部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务工证明均要求为居住证持有人本人,居住证持有人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入学(转学)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居住证持有人负责。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据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登记期间提供的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安排其随迁子女到公办小学报名。申请材料审核确认后,若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出现变更,新的申请材料不再作为安排学校就读的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红桥人民政府——天津市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

外地户口可以在天津上小学吗

能,外地户口想要在当地上学的主要政策是,需要该学生的家长提供一系列有效的资料,首先若是已经在当地买房的家长则需要提供其房产证或是其他能够证明房产的资料,若是租房家庭则需要前往具体当地的房管局认证的租赁合同以及其他居住证明材料,其次就是父母与孩子同一户籍的户口本和计划生育、疫苗接种等证件。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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