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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转入上海外地医保怎么办

医保转移步骤如下:

一、医疗保险转入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异地就业回本市的本地户籍医疗保险参保人;

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市就业并已按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非本地户口人员。

二、医疗保险转入申请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医疗保险转入申请受理机关

参保人所属参保地社保机构征收窗口

四、医疗保险转入办事程序

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参保人前往其所属辖区的社保机构申请转入→转入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转出地社保机构→转出地社保机构寄信息表至转入社保机构→转入社保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并录入,转移手续办结

五、医疗保险转入办事程序

1、转入地社保机构收到转入申请和参保缴费凭证后,在15个工作日内发出联系函;

2、转入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转出地社保机构转移的信息表和基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

3、上述如有特殊情况可延长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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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的医保卡怎样迁到上海

你好,医保卡是没法办理迁移的。

如果你的社保关系到了上海,出具转移结束的证明,是可以把绍兴医保卡的钱,取出来的。

外地购买的医保如何转到户口所在地?具体流程是什么?

外地购买的医疗保险想转移到户口所在地,或者是别的地区的话,能操作的办法如下:第一种方式,前往参保人所参保的医保局受理窗办理,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打印出医保转移的凭证,然后拿着医保转移凭证,就可以前往下一个参保地的医保局申请办理医疗保险转移,当目的地的医保局同意接收转移了,那就是代表着你的医疗保险关系已经可以在业务办理之后成功转入目的地的医保局中。

第二种方式就是通过网上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没有必要前往参保人所参保的医保局进行办理,但是,这个方式是建立在数据共通的前提下,有些地方并不能允许网上办理,同时,异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也是要看区域。

以上便是办理医疗保险关系的方式,但是,我们要正常办理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条件,医疗保险参保的状态必须是暂停参保的状态,因为,只有暂停参保医疗保险,这样的话,才能进行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第二个条件,必须满足医疗保险关系接收地的接收条件,比如说参保人要转移的地方必须是户口所在地,而且参保人是公司参保的话,还必须在上一个参保地暂停参保的前提下,新的公司已经帮参保人正常参保,这样才能让接收地正常的帮参保人参保医疗保险,第三个条件,当接收地不是以职工身份参保,而是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医疗保险的话,那必须让参保人在户口所在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去参保,然后,再去参保所在地的医保局进行申请职工医疗保险参保。

个人建议,因为各地的政策可能有所不一样,所以,我个人觉得参保人要想进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之前,最好电话联系两个医保局,进行相关的政策咨询,这样,才有助于参保人正常的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业务。

绍兴社保怎样转入上海

2010年7月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此办法中规定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是继出台基本养老关系跨省转移办法后的又一项惠及个人基本保障的政策,这一办法已经于2010年7月1日起实行。

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疗保险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流程 编辑本段 为保证转移接续信息顺畅简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卫生部设计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身份证号码是参保人员的唯一识别码,参保人转移医保关系时,只需要向社保机构出示,参保信息即可得到及时更新。

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流程医保转移包含两方面的意思,一是转入,二是转出。对于医疗保险的转移工作来说,这两个方面我们都要了解。毕竟两者之间的办理流程也有所不同,下面根据这两种不同情况的办理流程给大家做个介绍。

一、转入

(1)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①携带资料

a.参保人员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代办人员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流程

a.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接续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c.原参保所在地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员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回我市;有个人账户的,同时转移个人账户余额: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d.各经办机构接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返回的凭证、《信息表》及个人账户余额,并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将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2)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

①携带资料

a.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流程

a.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接续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c.原参保所在地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员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回我市;

d.各经办机构接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返回的凭证和《信息表》,并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二、转出

(1)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

②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参保人员原在我市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③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对信息并通过系统生成《参保凭证》,并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④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凭证》第一、三联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有个人账户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2)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其基本医疗保险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携带资料

a.职工本人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流程

a.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各区(市)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凭证》;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转移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参保凭证。凭证第一联由经办机构妥善保管,第三联交给参保人员。有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余额按我市规定一次性支付给参保人员;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c.参保人员携带《参保凭证》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参保规定的,生成并向我市的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d.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将《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参保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e.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收到《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后办理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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