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常住户口指什么(青岛市户籍包括范围)

青岛落户 2022-10-13 12:36:07 阅读(18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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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常住户口

法律分析:一、定义不同

常住户籍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

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本人的住所地。

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二、标准不同

常住户籍是指户口本上所标注的常住地址,如是有迁移的,则以迁移后为准。

户籍所在地即户口本上所标注的派出所所在地,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青岛常住人口包括外地人口吗

包括,常住人口是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半年以上的人口,包括离开户籍地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不包括当地户籍外出半年以上的外出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什么是常住人口

常住人口是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的人口,户籍人口是指在其居住地的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由于人口流入流出,二者存在差距。常住人口包括外来人口,因为常住人口指全年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也包括流动人口在所在的城市居住就称常住人口。

常住户口是什么意思

常住户口是什么意思?常住户口是指公民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的一种户籍制度,且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具体的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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