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再提供居住证及户口本

落户资讯 2020-05-31 21:39:16 阅读(545) 评论(0)

据了解,过去,符合条件的自愿缴存人员要办理缴存业务,需要提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永久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来往通行证)、在南宁的居住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属海外引进人才)。但是从现在起,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员办理缴存业务,不再需要提供居住证和户口本。申请人如果属于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即可办理;如果是在南宁就业的海外引进人才、港澳台同胞则需要提供永久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往来通行证或居住证;如是属于海外引进人才的,则需要提供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即可办理公积金缴存业务。开户时,自愿缴存人员需要与公积金管理中心面签《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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